此文与EVA无关
纸杯的触感在指尖划过,粗糙而舒适。我将它举到嘴边,轻抿一口。很苦的茶,流过舌间很久,还是品不到该有的清甜。身旁响起梁静茹的《勇气》。我抬起头,对KTV里的其他人说唱周杰伦还真累,得喝点水了。
Jessie举起麦克风,专注而虔诚。
一曲终了。包房里没开灯,我无法细腻地读清她脸上的表情。我鼓了掌。Jessie唱歌一向很不错。然后她对我清晰地笑了笑,把麦克风递给我。
Jessie曾经是我的同桌,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她一点也不忧郁。很好的学业,很好的心情。每每是我先笑,她后笑,然后我俩一起笑。她还喜欢用笔戳我的腰,然后看我惨叫的样子。
我们很谈的来。我们谈克丽斯汀和Britney Spears,谈戈尔比布什帅为什么还输了。当时我们一点也不颓废,一点也不。我们不谈人生,不谈爱情。
初二的时候我们被调开了。因为老师受不了我们无休止的交谈。我被迫一个人坐在第一排,因为我是主犯。我记得当时Jessie有些幽怨地看了看班主任,发丝遮住了她低垂的脸颊。我则直勾勾地盯着班主任看,一直。我想当时我没有做出什么无法负责的事情仅仅因为我还想混。
我们还是朋友。我们只是朋友。我们遇见对方时会熟捻地打招呼,互相递上笑容。
我们进入了同一所高中。我们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我们的爱好也发生了变化。例如我投向EVA,她开始迷上柯南。
但有些事情不曾改变。我们都爱笑。她的歌声依旧动听。我们是朋友。
《十年》的旋律响起。我将麦克风递给旁边几个兄弟,说我不会唱。而后低下头。
初中。她很高,不适合当时的我。我只是觉得她的眼睛很美。仅此而已。
在她转过脸来面对我的时候我又看到了她的双眼。除了一如既往的美丽,还多了一抹淡淡的蓝色。
她有男朋友了,高一的时候。我见过他。瘦弱,肩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很帅。他的肤色是健康的白。他一点也不张扬,总是腼腆地笑。他是理科天才。我想,他能给Jessie幸福。
这完全是意料之中。我祝福他们。微笑着,心平气和地。
看到Jessie时,我对她说:“男朋友不错。好好珍惜。”
Jessie是绝顶聪明的。她一定嗅到了一些什么我和她都无法把握的东西。
她笑了。我看见她狡黠的眼睛一眨一眨:“你……到底想说什么。说吧,没关系。”
她的眼神攻击着我的屏障。那一瞬间我几乎动摇了。几乎。但我最终只是说,其实我什么也不想说的。
他们分手的那一天阴冷而潮湿。她搂着她同样失恋的女伴,一边徒劳地抹去脸上的泪水。
我一直在旁边等着她。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无法安慰她。她的眼泪令我无法措辞。
Jessie是坚强的。她从不在乎阴霾。但从那之后,她刻意不让自己与那个男孩有太多接触。我知道她爱他。她向我提起过,她从没有那样爱过一个人。
我只是听着,然后对她说“Tomorrow will be another day”,然后给她一个尽量有感染力的微笑。这样,她的心情就会好一些。我爱我的面具。
从KTV出来已经是傍晚了。灯火给城市涂抹上物欲的红。Jessie的方向是车站,与我顺路。
她翻了翻挎包,接着抬起头,冲我吐了吐舌头:
“不好意思,借我一块钱吧。”
之后我们都没说话。我听见她在轻轻地唱歌。是Elva的《她和他的故事》。她的声线如此优美,仿佛天使的叹息。
我比她先等到车。上车时她挥手向我道别。我投下硬币,坐定,闭上眼睛。
启动时的震颤令我蓦地把眼睛睁开。我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向车尾奔去。车窗上凝结了太多水气,我胡乱抹了两把,仓皇地向外望去。
她的脸庞渐渐模糊下去。越来越多的光占据了本该属于她的地方。车站在变小,最后连同她一起,融化在铅灰街道中的车水马龙里,再也看不见了。
我就这么站着,看着窗外暧昧的灯光将夜色割裂。一片一片,发出断裂的脆响。滚烫的液体从我脸上滑过。我落泪了。
简短的后记:由于是深夜仓促写作,质量成问题。大家可以把它当作一篇取材于生活的不那么严肃的小说来读,要不就干脆当成是笔者的酒后梦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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