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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吾之所爱者 第二章番外篇-泪-->Sohryu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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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7 10: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吾之所爱者
第二章番外篇-泪
作者:Axel Terizaki
译者:suezou.nagisa

我曾经很喜欢情人节。但现在,我讨厌!
真是个愚蠢的节日。一切都是那个巧克力惹的祸。优等生?送巧克力给那个バカ?你能想象吗?我从未想过……知道我亲眼看见。然后,那两个人让我在全班人面前丢脸。我应该能很好地控制一切,或许我还可以像我平常那样辱骂和藐视班上的所有人。但不是这一次。这一次,我有想哭的冲动……
哭泣。我曾对自己发誓不再哭泣。那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在那个笨蛋面前,在那个红眼睛的贱女人面前,在全班人面前!真蠢……我应该用拳头打碎他的脑壳,再下几个我最喜欢的徳式诅咒,让每个人都知道我有多恨他。但我没有。不是这一次。
我在嫉妒。对,嫉妒!嫉妒那个贱货人偶!为什么?凭什么?我比她优秀!我比她漂亮一千倍!
还有,谁愿意和一个有红眼睛的人生活在一起?她总是古怪得要死,就像一个人偶。她只会服从命令。我真讨厌她……
但……是谁……是谁会命令她送他巧克力?他?他又蠢又害羞,不可能想到那种事。司令?我想知道他何苦……我……我……真的不知道谁会这么做……这……这表示……她……她自己作的决定……这一次!我不信!我不信!她是个人偶!一个人偶!!!人偶没有感情!
我最好冷静一点……
我想知道真嗣是否已经发现我给他做的巧克力了。对,你没听错。我自己做的。我真想揍那个人偶,我不信她给他的是自己做的。在这方面她可笨了。这是很难的,我在成功前都试过还几次。但我成功了!这很自然,在怎么说我也是物流·明日香·兰格雷……
但是……为什么我总想成为最好的,特别是在跟他有关的时候?难道是因为我……不!那不可能!别那么想,物流!那决不可能……
   *   *   *
最后,我决定不再躲起来。走出房间时发现真嗣正在厨房做饭。这真是个尴尬的场面。我可不想和他说话,他也不想和我说话。我想这怎么都是完美的办法。
很快MISATI介入了我们之间,然后参加派对的人来了。感谢上帝阿光也在。有了她,我就可以躲开真嗣而不至于使自己看起来很蠢。
又一次,优等生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出现了。就像她有这公寓的开门卡片或是什么一样。但我不介意。她的存在的确让我有点紧张,幸运的是,有阿光让我分散注意力。
   *   *   *
晚上的时候优等生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我。我忍无可忍了。如果不是这儿有别的人在,我一定把椅子或别的什么东西砸在她头上。尽管阿光再三想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她或加持先生那里去,我还是可以看见她在和真嗣说话……
真奇怪,我一点儿都没想到加持先生。当然他来的时候我的确蹦进了他怀里。但……不知出了什么事,我只是感觉不同了……为什么我不再被他吸引?为什么我总是盯着那个バカ看?他,和他愚蠢的人偶……
至少,我向所有人展示了与她相比起来我的声线有多完美,虽然没什么可比性。我的声音那么圆润美丽……真奇怪我在大学时怎么从未想过去修演唱课。或许在消灭了所有使徒后我可以尝试去做一名偶像歌手……
这个派对本来可以平静地结束,但优等生另有打算。她对我进行了最后一次攻击。她挑衅我,那个贱货!当我正在想……他怎么在看她!他怎么在看那双红色的眼睛!我感到……我感到极为愤怒!我不敢相信自己会变得如此疯狂。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我只感到体内用尽全力扁她的冲动。但没有成功,她妈的是怎么拦下那一拳的!不过,如果我能用拳头揍她,那我也可以用言语攻击她。但那个贱货……她只是尽数还击给我!我不信……我不知该做什么……或说什么。我想……我说了我从没说过的话,或是一生中只想过而从未说出口的东西。在狂怒中,我只记得我说了类似:“真嗣是我的!”之类的东西。
我怎么会那么说?我怎么会这么看待他!?我怎么了?我中了什么邪?
她不断地攻击我。然后……她说了下面的话…………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仍不确定爱是什么。但,我相信我爱碇君。’
不!不可能!那不可能!不是这个女孩!不是这个人偶!
我跪倒在地上,看着他。我感到极为痛苦……真讨厌。
我想要他的答案。一些能安慰我的东西。
但是,永远都没有听到。
为什么我会对他有所期待?他是个懦夫。他从未抱过我……他一个字都不说……他只是盯着我,就像我是一个奇特的怪物一样盯着我……混蛋!
没有答案,我最终得出了他爱她的结论。她,绫波丽,那贱女人……她从我这儿偷走了他!她从我这儿夺走了他!
为什么我这样认为?感觉真糟,一想到那种可能性……我已经输了。而当我意识到我输给了……她时,心就更痛起来。
我含着泪跑回房间,在身后摔上门。现在我不想见任何人。我受带了伤害,极大的伤害。没有一个使徒能对我造成她、不,他们所造成的伤害。他应该选择我!为什么是她!?我比她……比她好许多许多!和我在一起比和她一起更有趣!她是个供人玩弄的人偶!好……让他和他的人偶开心吧…我根本不在乎!
但,反省我的行为……我知道那不是真的。这意味着什么?为什么看到他们在一起让我如此烦恼!?我无所谓那个贱货!我不在乎那个白痴!那么为什么我觉得被背叛了?为什么这么心痛?为什么?!
“为什么?!”
显然是没有答案的。我孤独地呆在房间里。我总是很孤独……
泪还在流,我止不住。为什么我这么悲伤?因为……?
因为我在乎?
因为真的在乎某人?
像他一样的人?
碇真嗣?
我在乎真嗣?
我,伟大的物流·明日香·兰格雷,真的在乎某人?像他一样的混蛋?一个软弱的男生?一个像他一样的懦夫?没……门……
但是……
但是……
但是如果我真的在乎他怎么办?
难道我……
恋爱了?
爱情。一想起就让我作呕的东西。但,当我想起他……其实我并感到厌恶。
我想……我在害怕。
不!我不能害怕!不可能!我绝不可能害怕!物流·明日香·兰格雷什么都不怕!
但……我得承认……我在害怕。
对,害怕。但在害怕什么?
爱情?我害怕爱他?
为什么我害怕?
   *   *   *
持续的抽泣声渐渐低了下去,最后我睡着了……我会好起来的,我想……到了明天一早。
明天……或许他回爬着回到我身边……当他意识到她……只是个人偶……只是个人偶……
END
   *   *   *
译者的话:
从明日香的角度重述第二章的短篇,作者是我们已经很熟悉的Axel Terizaki——TCL的作者。这段时间忽视某些人抗议抛下TCL不管疯狂进行TOILI的翻译,在这儿献上一篇Axel的文也算是补偿一下吧。
这段时间拜“非典”所赐多了很多空闲时间,也就一鼓作气认真地做了一段时间的翻译。但是下周起开始正常上课,面对一个月后即将来临的期末大考,suezou不得不绷紧点神经。所以TOILI翻译的进度大概会慢下来(看了半个月的英语,日语该怎么说都忘了),真是十分对不起了……
2003/5/30
   *   *   *
始译于2003/5/28
初译稿完成于2003/5/30
发表于 2003-6-7 14: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喜好问题我不否认,的确除了雪代巴之外,我还找不出能像零这样让我喜欢的女性角色。
但是另一方面,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就喜欢明日香这个女人。我无法理解在你们眼中,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地方是值得欣赏和喜爱的。或者是因为她个人的经历让人觉得同情?那相对于零这样,从无渐渐变为有的女孩不是更加值得同情?
手上的存在又不仅仅是明日香一个,手上的比例也不是明日香最大。~~~ 为什么呢?

我讨厌她,讨厌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至于理由却是很难进行全面说明的。
而对于作品掺入个人感情,这不也是正常的吗?并非历史记载要显得客观,矛盾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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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8 12: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智的“坐山观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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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7 11: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贴上来的啊。偶在驿站看过了。讨厌的明日香,竟敢骂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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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7 1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仆的立场来看……
骂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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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7 13: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她骂阿零表明她在害怕……

呵呵呵呵……非常高兴……

这个该死的红发女人……

末末……

这篇文章作者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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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7 13: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夜……

你的个人喜好偏重太过了吧,92在一旁欲发作却又不敢发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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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7 15: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偶也是出于一个auska fans的发作,你不必管我……咔咔^^

萝卜青菜个人所爱,你不明白我们喜欢asuka就如我不明白你们爱吃甜这种恶心的味道的东西一样,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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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8 11: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看热闹……
我是亲卫队的~~REI和ASUKA在我心目中地位相等。我只是抓到谁的就译谁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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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8 13: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朔夜在2003-6-7 14:31:06的发言:
个人喜好问题我不否认,的确除了雪代巴之外,我还找不出能像零这样让我喜欢的女性角色。
但是另一方面,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就喜欢明日香这个女人。我无法理解在你们眼中,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地方是值得欣赏和喜爱的。或者是因为她个人的经历让人觉得同情?那相对于零这样,从无渐渐变为有的女孩不是更加值得同情?
手上的存在又不仅仅是明日香一个,手上的比例也不是明日香最大。~~~ 为什么呢?

我讨厌她,讨厌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至于理由却是很难进行全面说明的。
而对于作品掺入个人感情,这不也是正常的吗?并非历史记载要显得客观,矛盾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哦,在ASUKA这个问题上,我和朔夜的观点是一样的...不过,本着站内团结的宗旨,我最近都很少表态了.我也实在无法理解:居然会有很多人喜欢明日香!不知道那种自私自利自大自恋的人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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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8 15: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wowang在2003-6-8 14:22:51的发言:

这还无法理解?人与人不同吗。我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两任总坛主都如此偏激自我,都为明日香的事不惜主动和别人争吵,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什么人能这样的狭隘,连同人小说这种本来就没版权的东西还要“独家”;为什么当年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的人是JEDI,而不是一个稍微有点气量再具备哪怕作为一个斑竹的最起码的素质的人?即便是一个只有普通水准的来做,也不会气走那么多人,现在也不至于这么无聊了。但我从来不问:)这种事谁能有办法。


首先,在下并不喜欢为了丽好明日香好而跟人计较.在下只是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发完就算,这里曾经有许多次关于这种小事的争论,在下参与的次数可是基本为零.

虽然在下是版主,但也只是在版务问题上保留中立与客观,并不是一定要完全像一个机器一样,什么感情都没有.身为喜欢EVANGELION的人,在下本身就对剧中有很多看法,只要不引起大家殴斗和骂街,不引起论坛混乱,在下是允许发表自己的看法的.即使是法官,也是允许拥有政治立场,也可以反对安乐死.在下更非法官,为什么连发表观点的权利都要被"版主"这样一个虚衔剥夺了呢?

另外,在下只是说无法理解别人的喜好,也是在下本身的看法.在下是把握分寸的人,并不希望挑起世界大战,如果说在下狭隘,就更不知从何说起了.TWOWANG先生在这里也看见别人对在下的批评,那都是大家的见解不同罢了.在下并没有因为别人的观点不同而随意的删除ID或者禁止发贴,也没有随意发怒与人撕破脸皮大吵.如果因为在下批评了一句明日香,引伸到在下的心胸狭隘,简直就跟红小鬼上纲上线作斗争没有什么区别了.请您去看看讨论区那里"下仆"们的贴子,在下几时干涉过?在下倒要问问,像您这样因为一句话对在下的人格横加指责,甚至把一些在下没有做过的东西(例如气走什么人)统统算到在下的头上,又算是什么呢?

同人小说,自然是很独家的.您对知识产权一点认识都没有.版权这种东西是自动产生的,例如现在您正在看的在下的这篇回复,就是有版权的东西,如果您把它复制到其他地方而不注明出处的话,是要受法律制裁的.同时,把别人辛苦写出来的东西,随随便便复制粘贴,放到自己的版面上,招呼不打一声,甚至篡名,翻卖,实际上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这个人的道德水平本身就应该受到大家的质疑,如果这个盗窃别人知识产权的人还要说:

"这是爱好EVA的人的公共财产"

并以此来攻击别人的话,那简直就是无耻透顶了.很多日本的同人网站,都注明无断转载禁止.证明了大家对别人随意抄袭是讨厌的.您看看许多中国的网站吧,大家都很自觉的维护版权.为什么?因为自己写出来的文字是属于自己的,是自己展示给大家看,引以为荣的东西.把别人的作品拿到自己家里炫耀,TWOWANG先生为什么不谴责这些侵犯别人权益的人,反而要责怪受害的作者本人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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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8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wowang在2003-6-8 17:23:55的发言:
作为一个斑竹(哪怕不是版主),也该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最起码的一点,不能以斑竹的身份和别人起争执。除非是有关于论坛制度的问题。你和你的前任,可以说连最起码的一点都做不到。JEDI这个人,就算再怎么放宽界限,都不能说成是“好人”的。不但和人吵,甚至在自己的论坛上和人大骂脏话。就算是某些让人恶心专用骂人的“语聊”,那里的网管都不会亲自说脏话。当年很多有才能的人,都是因为厌恶他的为人离开这里,这谁能否认吗?可惜的是,他的继任者——sirens的上台,并不是因为你具备这个能力,而是因为你是
最开始两个网站合并者之一,简单的说,就是世袭。偏偏不幸的是,你还真的没有这种素质。这两年,你和这里的人吵了多少架,每个人都有个概念;你做了什么有利于站点的事,却没人能看到。你不明白为什么论坛管理者不能和普通人争,为什么不能随便把你的有争议的观点说出来,那我来给你打个比方:你在家开个晚会,说欢迎大家来,客人之间发生争执,吵完后大家都不会走;但主人和客人发生争执,客人一定会走!因为主人代表了这个家,主人对人的不满,就相当于说:“这个家不欢迎你!”。不论你如何解释你只是个人观点,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这道理正确吧?你说“居然会有很多人喜欢明日香”,这当然会让喜欢明日香的人不快,你愿意看有人骂ayanami?你,sirens的名字挂在这里,就在代表论坛,你明知会影响团结,怎么可以把你个人的想法不负责的放在这里?你想说,就换个马甲说,没人会不满。你因为芝麻大的事和人吵,次数少吗?现在去看讨论区,不用两页,就能翻到你和人吵《红楼梦》的是。别人不爱看《红楼梦》关你什么事?违反论坛规定了?要你以总版主的身份去吵?斑竹的存在,是为了论坛需要,可以说是管理者,也可以说是服务员。不是个人的体现!想说话,大可换个ID。从道理上说,这你是版主,我说你可以,你说我不可以。如果是我当斑竹的论坛,就是你说我随便,我不可以还口!当然了,你要能做到这点,也不会有这段话了。所以这么说不是想以此封你的口,你想说什么随便,但请说出点道理来,就像你和人吵《红楼》一样,以实力压过别人,不要弄两句如“你说的很肤浅,所以我不想和你说”就自己在那精神胜利了。

   同人小说,当然没版权。除非你得到了GAINAX的授权,同时去出版社申请。写同人有规矩,只为娱乐,不为利益。如果从中谋取利益,那写同人小说就是侵权!你在拒绝人转载的一刹那,就侵犯了EVA的版权!‘违法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你听过吧?说过的话写过的字就有版权,你开玩笑吧?“人品问题”大众软件发明的,说了就侵权?“马甲”赵本山说过,别人就都不能说?下次你拒绝人转载时,记得把版权号也公布出来。
    你这个人还有个特点,就是常常忘了自己说过什么。你说我为什么不去说抄袭者,说日本网站却说你?你难道忘了你对W.D发过什么?那个“某贪官的(什么来着?)”,反正说的就是现在你的观点了。话说回来,我甚至和几个卖盗版碟的还算认识,在把这些人都砍死之前,确实没资格说你。
    以前我就说过关于同人小说的狭隘问题,在我自己抹掉之前,我确认至少你已经看过了。现在我知道了你对此的评价。“这是爱好EVA的人的公共财产”就同人小说本身来说,这话有错吗?不是公共财产,那是你个人的了?你也把话说清楚,我不是抄袭你小说的人。就全世界范围来看,日本语写的EVA小说质量也是不高的。TCL和TOILI如果译得好一点,大家早已看到比《时间》强得太多的作品。世界范围上远超《时间》的作品如过江之鳞,好的小说网上满天飞,也没看到谁动不动就觉得受伤发感慨。你说有人抄袭,那是多大个事?现在知道《时间,奔流》中文翻译者的,有几个不说是sirens?我再说一便,EVA同人小说,本来就都是喜欢EVA的人所写所看,大家都是同好,让多一点的人看,也能有多一点的人来写。干吗只想到自己?你“独家”了,能给你带来什么?能让研究站红火?你要是还有振兴EVA研究站的意思,我看你还是少学学JEDI,多学学阿亮。你要是连一个聊天室的斑竹的素质都不具备,这里的散落都不是“迟早”的问题,而是“有多早”。


您看问题的角度十分片面和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而且对法律问题十分的无知.虽然您的心可能是炽热的,但是在下十分怀疑您的理性和自持能力.在下不愿意和不同级别的人争吵.就此结束吧,这是SUEZOU的贴子,如果您要吵,不妨到聊天区开新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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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9 15: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TCL和TOILI如果译得好一点,"
哦……看到这句话,深受打击……
果然还是一副烂文笔……

我记得以前在《EVA论坛新人入门守则》里有一条就是说不要随便攻击EVA里的任何角色,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FANS啊,而且EVA的FANS一般又都比较偏激的。
不过楼上的居然可以说到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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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9 17: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看去我只想说,道理是对明白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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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9 22: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问题是有人根本没弄清楚我之前和92之间是不是在争吵

S之后说的话又是否带着争论的概念而已……

如果是带有斑竹的头衔就不能发表对立意见的话,那斑竹未免太空虚了点?

人本来就对立,那么斑竹和成员在看法上有对立也属于正常的范畴。

问题关键是有没有形成真正的吵架。

我不想多说什么……

这次究竟是吵什么,谁挑起来的我也不多说了。

如果我和92之前的对话形成了吵架的因素,那么我看以后大家都别说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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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9 23: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大家都别多说了,给92,更重要的是给SUEZOU一个面子,不然偶就删你们的贴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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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6-11 18: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看见我的文贴能有这么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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