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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征集一些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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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6: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年大家都长大了,也不是当年喜欢拉瓜胡闹的沉溺在空想里的小孩子了。随着生活阅历的变化,应该对人生,对事业多少有一点点自己的感受吧?

最近学校在进行美文征集,希望各位老师能把平时看到的触动人心的好文章发出来彼此间交流交流。想一想E研有些人平时应该也是阅读面挺广的。大家不妨交流一下。把平时自己读到的觉得不错的文章发上来和大家一同分享,也许从中也能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心的距离吧。
发表于 2009-11-9 18: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便觉得这段话不错。

    我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及其德能,驱逐你,每个不洁的恶神,每种黑暗的势力,每种地狱反对者的攻击,每个军旅、集团和魔鬼帮派!你要从天主的教会、从照天主肖像所造的、并由天主羔羊宝血所救赎的灵魂上,撤出去、逃离罢!狡猾的毒蛇,不要再擅敢,欺骗人类,迫害天主的教会,打击并如同筛检小麦一样磨难天主的选民。至高的天主命令你,你心高气傲妄想与天主相比;他愿意拯救所有的人,使他们都前来认识真理。天主父命令你;天主子命令你;天主圣神命令你。基督命令你,他是降生成人的天主永恒圣言,他为了拯救被你的嫉妒所迷失的人类,谦卑自下,服从至死;他在坚固的盘石上建立了他的教会,有地狱的势力攻击他,但耶稣预言,这势力总不能胜过她,因为耶稣将永远与她同在,直到今世的终结。圣十字架的?记号命令你,基督信仰所有奥迹之德能命令你。天主之母杰出的童贞玛利亚命令你,她因自己的谦逊,从始胎无染罪污的第一剎那,就踏碎了你骄傲的头颅。圣伯多禄和圣保禄,以及其它诸圣宗徒的信德命令你。诸圣殉道的血,以及诸圣人圣女的热诚代祷命令你。因此,魔鬼的军旅,我藉由永生的天主,藉由真实的天主,藉由圣洁的天主,藉由深爱人类的天主,郑重地驱逐你,他如此爱世人,竟赐下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致丧亡,反而得到永生:你要终止欺骗人类,勿再献给他们失掉永生的毒酒;要停止危害教会,不再控制她的自由。走罢,撒旦!你这个谎言之父,人类得救的仇敌。让位给基督罢!你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来自你的作为。你要让位给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她是基督以自己的宝血所救赎的。你屈服在天主大能的手下罢!因耶稣之名,你要惧怕、快逃走罢!地狱恶神都怕他,天上的异能天使、大能及宰制天使都隶属于他:革鲁宾及色辣芬不停地赞美他说:圣、圣、圣、上主、万军的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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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0: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徐徐 于 2009-11-9 21:03 编辑

越是要想,便越是想不起什么来。
之前说到阅读能力下降的时候,莫名地记起这个来。才去搜索,找到了原文。好老了

http://bj.sina.com.cn/art/2004-01-19/41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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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0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般看的东西都与主旋律相背离,所以还是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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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0: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做老师的,应该教会孩子自己去评判。然后让孩子自己去看东西。而不应该把筛选过的东西给孩子看。

杂食动物才能更好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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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0 11: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便是我自己想看。关小鬼们什么事儿了…………

XX的这篇真不错,看的颇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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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22: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土根大大,当老师什么感觉啊,偶也马上要步入这条不归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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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1 1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如何节约时间的 [2KB]

    众所周知(王小波说这四个字是最具强迫性的字眼,读到这四个字的人就必须得承认接下来发言者要提出的论点,假如不同意,那么他就是个异类。),今天我要说的话真的是众所周知的,我的论点是,时间是宝贵的。这恐怕没人反对吧。

    好了,现在大家都承认时间是宝贵的了吧,假如不承认,你就是个异类。时间是宝贵的,而时间又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好有限的时间呢?小时候我们学过一个公式,工作总量=工作时间*工作效率,现在的条件是时间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工作总量和工作效率成正比,效率越高,工作总量也就越高,工作总量高了,自然时间就被充分利用了,时间的宝贵程度就可以被体现出来。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提过我的我现在的工作状态,那就是一个字:“相当闲”。尘世间最悲痛的事不是站在你身边不能说爱你,也不是失去了才后悔莫及,而是有大片大片的工作时间却没有工作任务,并且,还不能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请注意前面这句话,“没有工作任务同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聪明人很容易看出,这是一个悖论,这里存在一个大大的真空。

    假如我不是个聪明人的话,我肯定当场就泪流满面了。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夸自己是聪明人,目的在于我不想说假话。事实就是这样的,接下来我就向大家报告自己是如何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充分利用时间的。

    很多年了,我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清晨我都会喝一杯水,然后蹲坑,把体内的废物排掉,医生说这是个好习惯,新陈代谢。如今情况不一样了,我这个习惯必须得改一改,其实人就是不断的在和自己赛跑,赛跑的过程中不停的进行选择,哈利波特说选择比能力更重要,我表示赞同。

    我现在面临着一个抉择。

    这个抉择我考虑了很久,假如我把清晨蹲坑的习惯改掉,然后把蹲坑时间移到工作时间里去,这样一来就可以缓解我真空的工作状态,虽然填补不了多长时间,但至少总比真空强,大当家的也说过,焦是焦了点,总比没有好。

    为了节约时间,我毅然决然的改变了这个习惯。

    现在的我很快乐,因为我可以在工作时间蹲坑,我节约了时间,获得了极大的心灵满足,我常常一觉醒来都会觉得满嘴的芳香,尽管舍友认为那是口臭。

    只是,多年来的习惯要完全改掉还是有一些困难,用Com-mun-ist-par-ty的话讲就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习惯虽然被改掉了,但是细节还有些拖泥带水,是这样的,我常常忘记带手纸上班,上班期间,突然来了便意,一摸口袋,没有手纸!但是我是个聪明人哪,任何困难都不能难倒我,没有手纸,可以用其他替代品嘛!报纸?不行,据说上面沾满了铅,我可不想我的菊花中铅毒。A4纸是个不错的选择,白净又大方,于是A4纸成了我每天的必需品。就是还有一个小问题没有解决:A4纸真是没有任何柔软度,我利用蹲坑的时间拼命的搓揉它(请注意,我是利用蹲坑的时间搓揉,多会利用时间啊!),但常常揉破或者没揉到位,因此我常常陷入窘境。

    虽然我是个聪明人呐,但是偶尔也会发牢骚,我经常抱怨这个世界不公平:“为什么我长这么帅就要用A4纸擦菊花,你们长那么丑就可以用薄荷味的纸巾擦菊花,难道你们就不觉得菊花很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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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转来的,好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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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15: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师的孙女
                 
三毛
      
  那时候,心湖的故事在这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已经很少被传说了。每天清晨,当我赤足穿过云雾走向那片如镜般平静的大湖去汲水的时候,还是会想起那段骇人的往事。
  许多许多年前,这片土地并不属于印加帝国的一部分。自古以来便是自称加那基族的我们,因为拒绝向印加政府付税,他们强大的军队开来征服这儿,引起了一场战争。
  那一场战役,死了三万个族人,包括我的曾祖父在内,全都被杀了。死去的人,在印加祭师的吩咐下,给挖出了心脏,三万颗心,就那么丢弃在故乡的大湖里。
  原先被称为银湖的那片美丽之水,从此改了名字,我们叫它“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
  那次的战役之后,加那基族便归属于印加帝国了,因为我们的山区偏向于城市基托,于是被划分到阿达华伯国王的领地里去。
  那时候,印加帝国的沙巴老王已经过世了,这庞大的帝国被他的两个儿子所瓜分。
  在秘鲁古斯各城的,是另一个王,叫做华斯加。
  岁月一样的在这片湖水边流过去。
  战争的寡妇们慢慢的也死了,新的一代被迫将收获的三分之二缴给帝国的军队和祭司,日子也因此更艰难起来。
  再新的一代,例如我的父母亲,已经离开了故乡,被送去替印加帝王筑石头的大路,那条由古斯各通到基托的长路,筑死了许多人。而我的父母也从此没有了消息。
  母亲离开的时候,我已经是个懂事而伶俐的孩子,知道汲水、喂羊,也懂得将晒干的骆马类收积起来做燃料。
  她将我留给外祖父,严厉的告诫我要做一个能干的妇人,照顾外祖父老年后的生活,然后她解下了长长一串彩色的珠子,围在我的脖子上,就转身随着父亲去了。
  当时我哭着追了几步,因为母亲背走了亲爱的小弟弟。
  那一年,我六岁。一个六岁的加那基的小女孩。
  村子里的家庭,大半的人都走了,留下的老人和小孩,虽然很多,这片原先就是寂静的山区,仍然变得零落了。
  外祖父是一个聪明而慈爱的人,长得不算高大,他带着我住在山坡上,对着大雪山和湖水,我们不住在村落里。
  虽然只是两个人的家庭,日子还是忙碌的。我们种植玉米、豆子、马铃薯,放牧骆马和绵羊。
  收获来的田产,自己只得三分之一,其它便要缴给公共仓库去了。
  琼麻在我们的地上是野生的,高原的气候寒冷,麻织的东西不够御寒,总是动物的毛纺出来的料子比较暖和。
  母亲离开之后,搓麻和纺纱的工作就轮到我来做了。
  虽然我们辛勤工作,日子还是艰难,穿的衣服也只有那几件,长长的袍子一直拖到脚踝。
  只因我觉得已是大人了,后来不像村中另外一些小女孩般的披头散发。每天早晨,我汲完了水,在大石块上洗好了衣服,一定在湖边将自己的长发用骨头梳子理好,编成一条光洁的辫子才回来。我们洗净的衣服,总是平铺在清洁的草地上,黄昏时收回去,必有太阳和青草的气味附在上面,那使我非常快乐,忍不住将整个的脸埋在衣服里。
  在我们平静的日子里,偶尔有村里的人上来,要求外祖父快去,他去的时候,总是背着他大大的药袋。那时候,必是有人病了。小时候不知外祖父是什么人,直到我一再的被人唤成药师的孙女,才知治疗病人的人叫做药师。
  那和印加的大祭司又是不同,因为外祖父不会宗教似的作法医病,可是我们也是信神的。
  外祖父是一个沉默的人,他不特别教导我有关草药的事情,有时候他去很远的地方找药,几日也不回来,家,便是我一个人照管了。等我稍大一些时,自己也去高山中游荡了,我也懂得采些普通的香叶子回来,外祖父从来没有阻止过我。
  小时候我没有玩伴,可是在祖父的身边也是快活的。
  那些草药,在我们的观念里是不能种植在家里田地上的。
  我问过外祖父,这些药为什么除了在野地生长之外,不能种植它们呢?外祖父说这是一份上天秘密的礼物,采到了这种药,是病家的机缘,采不到,便只有顺其自然了。
  十二岁的我,在当时已经非常著名了,如果外祖父不在家,而村里的小羊泻了肚子,我便抱了草药去给喂。至于病的如果是人,就只有轮到外祖父去了。
  也许我是一个没有母亲在身边长大的女孩,村中年长的妇女总特别疼爱我,她们一样喊我药师的孙女,常常给我一些花头绳和零碎的珠子。而我,在采药回来的时候,也会送给女人们香的尤加利叶子和野蜂蜜。我们的族人是一种和平而安静的民族,世世代代散居在这片湖水的周围。在这儿,青草丰盛,天空长蓝,空气永远稀薄而寒冷,平原的传染病上不了高地,虽然农作物在这儿长得辛苦而贫乏,可是骆马和绵羊在这儿是欢喜的。
  印加帝国的政府,在收税和祭典的时候,会有他们的信差,拿着不同颜色和打着各样绳结的棍子,来传递我们当做的事和当缴的税,我们也总是顺服。
  每当印加人来的时候,心湖的故事才会被老的一辈族人再说一遍。那时,去湖边汲水的村中女孩,总是要怕上好一阵。外祖父和我,很少在夜间点灯,我们喜欢坐在小屋门口的石阶上,看湖水和雪山在寂静平和的黄昏里隐去,我们不说什么多余的话。印加帝国敬畏太阳,族人也崇拜它,寒冷的高原上,太阳是一切大自然的象征和希望。
  当然,雨季也是必需的,一年中,我们的雨水长过母羊怀孕的时间。小羊及小骆马出生的时候,草原正好再绿,而湖水,也更阔了。我一日一日的长大,像村中每一个妇女似的磨着玉米,烘出香甜的饼来供养外祖父。在故乡,我是快乐而安静的,也更喜欢接近那些草药了。有一日,我从田上回来,发觉屋里的外祖父在嚼古柯叶子,这使我吃了一惊。村子里的一些男人和女人常常嚼这种东西,有些人一生都在吃,使得他们嘴巴里面都凹了一块下去。这种叶子,吃了能够使人活泼而兴奋,是不好的草药。
  外祖父见到了我,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表情,他淡淡的说:“外祖父老了!只有这种叶子,帮助我的血液流畅——”
  那时候,我才突然发觉,外祖父是越来越弱了。
  没有等到再一个雨季的来临,外祖父在睡眠中静静的死了。在他过世之前,常常去一座远远的小屋,与族人中一个年轻的猎人长坐。那个猎人的父母也是去给印加人筑路,就没有消息了。回来的时候,外祖父总是已经非常累了,没有法子与我一同坐看黄昏和夜的来临,他摸一下我的头发,低低的喊一声:“哈娃!”就去睡了。在我的时代里,没有人喊我的名字,他们一向叫我药师的孙女。而外祖父,是直到快死了,才轻轻的喊起我来。他叫我哈娃,也就是“心”的意思。
  母亲也叫这个名字,她是外祖父唯一的女儿。
  外祖父才叫了我几次,便放下我,将我变成了孤儿。
  外祖父死了,我一个人住在小屋里。
  我们的族人相信永远的生命,也深信转世和轮回,对于自然的死亡,我们安静的接受它。
  虽然一个人过的日子,黄昏更寒冷了,而我依然坐在门前不变的看着我的故乡,那使我感到快乐。
  那一年,那个叫做哈娃的女孩子,已经十五岁了。
  外祖父死了没有多久,那个打猎的青年上到我的山坡来,他对我说:“哈娃,你外祖父要你住到我家去。”
  我站在玉米田里直直的望着这个英俊的青年,他也象外祖父似的,伸手摸了一下我的头发,那时候,他的眼睛,在阳光下湖水也似的温柔起来。
  我没有说一句话,进屋收拾了一包清洁的衣物,掮起了外祖父的药袋,拿了一串挂在墙上的绳索交给这个猎人。
  于是我关上了小屋的门,两人拖着一群骆马和绵羊还有外祖父的一只老狗,向他的家走去。
  我的丈夫,其实小时候就见过了,我的狗几年前在山里打过架。当时他在打猎,我一个人在找草药,回家时因为狗被咬伤了,还向外祖父告过状。
  外祖父听到是那个年轻人,只是慈爱而深意的看了我一眼,微笑着,不说什么。没晓得在那时候,他已经悄悄安排了我的婚姻。
  有了新的家之后,我成了更勤劳的女人,丈夫回来的时候,必有烤熟的玉米饼和煮熟的野味等着他。那幢朴素的小屋里,清清洁洁,不时还拿尤加利的树叶将房间熏得清香。
  我们的族人大半是沉默而害羞的,并不说什么爱情。
  黄昏来临时,我们一样坐在屋前,沉静的看月亮上升。而我知道,丈夫是极疼爱我的。
  那时候,村里的药师已经由我来替代了。
  如同外祖父一个作风,治疗病家是不能收任何报酬的,因为这份天赋来自上天,我们只是替神在在做事而已。
  虽是已婚的妇人了,丈夫仍然给我充分的自由,让我带了狗单独上山去摘草药。只因我的心有了惦记,总是采不够药就想回家,万一看见家中已有丈夫的身影在张望,那么就是管不住脚步的向他飞奔而去。那时印加帝国已经到了末期,两边的国王起了内战,村里的人一直担心战争会蔓延到这山区来。
  虽然我们已成了印加人收服的一个村落,对于他们的祭司和军队,除了畏惧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认同,只希望付了税捐之后,不要再失去我们的男人。
  战争在北面的沙拉萨各打了起来,那儿的人大半战死了。北部基托的阿达华的国王赢了这场战役,华斯达王被杀死了。
  也在内战结束不多久,丈夫抱了一只奇怪的动物回来,他说这叫做猪,是低原的人从白人手中买下来的。
  我们用马铃薯来喂这只猪。当时并不知猪有什么用处。
  三只骆马换回了这样的一只动物是划不来的。
  村里偶尔也传进来了一些我们没有看过的种子。
  我渴切的等待着青禾的生长,不知种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农作物。有关白人的事情便如一阵风也似的飘过去了,他们没有来,只是动物和麦子来了。
  平静的日子一样的过着,我由一个小女孩长成了一个妇人。我的外祖父、父亲、母亲都消失了,而我,正在等待着另一个生命的出世。做为一个药师的孙女,当然知道生产的危险,村中许多妇人便是因此而死去的。黄昏的时候,丈夫常常握住我的手,对我说:“哈娃!不要怕,小孩子来的时候,我一定在你身边的。”
  我们辛勤的收集着羊毛,日日纺织着新料子,只希望婴儿来的时候,有更多柔软而暖和的东西包裹他。
  那时候,我的产期近了,丈夫不再出门,一步不离的守住我。
  他不再打猎,我们每餐只有玉米饼吃了。
  那只猪,因为费了昂贵的代价换来的,舍不得杀它,再说我们对它也有了感情。一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发觉门前的大镬里煮着几条新鲜的鱼。这使我大吃一惊,叫喊起丈夫来。
  心湖里满是跳跃的银鱼,可是百年来,没有一个人敢去捉它们,毕竟那儿沉着我们祖先的身体啊!
  丈夫从田上匆匆的跑回来,我痛责他捕鱼的事情,他说:“哈娃!你自己是药师的孙女,怀着孩子的妇人只吃玉米饼是不够的,从今以后吃鱼吧!”
  丈夫每夜偷偷去湖里捉鱼的事情,慢慢的被族人发现了。他们说我们会遭到报应,可是我们不理会那些闲话。
  只因跟着丈夫相依为命,生产的事情,约好了绝对不去请求村中的老妇人来帮忙。她们能做的不多,万一老妇人们来了,丈夫是必定被赶出去的,没有丈夫在身边,那是不好过的。在一个寒冷的夜里,我开始疼痛。
  悄悄起床煎好了草药才喊醒沉睡的丈夫。
  起初两个人都有些惊慌,后来我叫丈夫扶着,包着毯子到门外的石阶上去坐了一会儿,这便心静了下来。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月光下的雪山、湖水和故乡茫茫的草原。挣扎了三个日出与日落,那个叫做哈娃的女人与她未出世的孩子一同死了。
  在一汪油灯的旁边,跪着爱她如命的丈夫。他抱着哈娃的身体,直到已成冰冷,还不肯放下来。
  那是后人的日历十六世纪初叶,一个被现今世界统称为南美印地安人的女子平凡的一生。
  哈娃离世时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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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3: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间众生

    [美]理查德·楚戴克  著
    高颖  译
    他是否微笑着欣赏他的作品?
    他创造了你,也创造了羔羊?
    ——威廉·布莱克

    第一个看到汽车从大路驶入车道的是阿克赛尔。他站在玻璃窗户边的桌子上——早饭以后,他总是站在那儿,看太阳(如果它出来的话),看云(如果太阳没出来)。他不断把自己的体重从一只笨拙的脚上移到另一只,抬起尾巴,让自己能在滑溜溜的桌面上站稳。他的嘴巴总是张的大大的,露出一排排小牙。跟他的原型食肉动物相比,这些牙完全没有杀伤力。他那双小小的黑眼睛总是闪耀着惊异的表情,似乎随时随地都能发现奇迹。
    “人——人!”他大声嚷嚷着,“人——人从路上过来了!”
    我刚刚清理完厨房,取出储备的食物:大量小饭团子(有些龙龙仍然十分钟爱它们);以后几天所需的甘蓝叶和肉;还有不可或缺的橘子汁,足够吃一个星期。我需要更多的咖啡,但因为它是“人的事”,所以只能放到次要位置。如果还能有一把剃须刀就更好了。我还需要新的梳子,再来一条牛仔裤我也不反对。我还缺一条皮带(我的体重减了些)。缺的东西虽然多,但食物方面总算还不用发愁。我喝着早饭剩下的凉咖啡,有点闷闷不乐的走进起居室。
    “人——人哪!”
    房间里很亮堂。窗户全是打开的。虽然气象局预报今晚要下雨,但这会儿天气好极了,你不可能指望有比这更美妙的春日了。几乎没几个龙龙理睬阿克赛尔的警报,因为永远热情高涨的阿克赛尔随时随地都在宣布异型战斗巡洋舰到了,或者警告我们死光射过来了,海啸就要来了(我们的房子离海岸四百公里),要不就是南方联盟军的师团正从树林里冲过来,杀向我们的房子。
    “又在捣蛋了,阿克赛尔?”艾格尼丝说,她带尖钉的尾巴和背甲竖立起来,摆出战斗姿态,“要是你再……”
    “真的,”阿克赛尔坚持道,“真的真的真的,真真正正。一辆蓝色大轿车,从车道过来了!”他用小小的前肢指着窗外。
    我走过去,证实了阿克赛尔的发现:一辆深蓝色的奔驰车。急于向世界宣告他们存在的年轻人最喜欢这种车。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心想,不知我是否也憧憬过这种豪华车,借此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想不起来了,但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像所有伙伴一样,我什么都想要。
    “是医生吗?”艾格尼丝问道。
    “她要到今天下午才来。”
    “不是那个吓人的科学家,对吗?想从赫特曼身上取组织样本的那个人?”
    “科学家跟坐奔驰的是两类人。”我让她放心。
    “我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看他敢不敢再取什么组织样本!”她摇晃着尾巴,以此表明自己的决心。可是,她的搏斗架势不大能给人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因为艾格尼丝只有四十厘米长,她的脑袋大约只有一个杏子那么大,而且,真要打起来的话,她那个带尖钉的尾巴根本不管用。
    “不是科学家。”我低头看着阿克赛尔,阿克赛尔仰着脑袋望着我,“我认为我们有客人来了。”
    “客人!”阿克赛尔轻声重复着,好像他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当然,他不是第一次听说。这儿很少有客人来,但他们并不是从来没听说过客人这回事。运货的司机经常来这儿。玛格丽特·帕格利奥蒂医生每个星期来一次。阿格顿基金会的人也会时时来巡视这儿的工作。除了这些人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的客人,只是来看望龙龙的客人。
现在的人大多已经记不得他们了。这里最小的龙龙还不到十厘米长,最大的也不过一米五高。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恐龙——“真正的”恐龙是另一类生意——但他们确实是以真正的恐龙为原型制造出来的。有的时候,制造者不惜工本,连最小的细节都跟真恐龙一摸一样,但通常情况下,为了追求可爱的效果,他们被卡通化了,像以前许多代的孩子印在睡衣前面,画在午餐盒和笔记本上的卡通恐龙。龙龙就是现代版的卡通恐龙,成为可爱的玩伴,世界各地所有孩子们的朋友。他们会动、会说话,取代了孩子们一直玩耍的长毛绒玩具。
    这就是制造他们的目的,这就是他们被带到世间的理由。我不想说制造商靠他们挣大钱的计划(他们成功了,售出了几百万个);也不想说设计者们曾经试图开发的精妙工艺:结合基因工程和纳米科技,造出既可爱好玩又安全可靠的产品,比如像鞋盒大小的三角龙,让所有人一眼见到就情不自禁的想抱抱他们(这方面,他们做得不那么成功)。所有这些,我都不想说,至少现在不想。
    对龙龙自己来说,他们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充当朋友,伙伴,付出爱,从喜爱他们的男孩女孩那里得到爱。这就是他们的设计功能——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设计者们为如何给他们命名儿大伤脑筋。他们不喜欢“有生命的玩具”这个称呼,因为它包含了容易惹出麻烦的“生命”一词;他们不想将龙龙混同于“动物”,那样的话,他们就会受限于数百条跟动物有个的政府法令。为所有销售部门认可的是“生物玩具”这一名称,有人还给这个名称下了个定义:生产原料为生物工程材料;能做诸般动作,但这些动作并不表示他们具有生物属性;像活物,但并不是真正的“活”物。
    蓝色奔驰停在碎石车道尽头。我四下瞧了瞧我们这幢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还有住在里面的龙龙们。一群龙龙聚集在电视屏幕前,正在观看一部喜剧电影;只有老鼠或松树大小的小个子踩在电池动力的小车上(我们称之为滑板),在起居室里窜来窜去;餐厅里还有群小个子龙龙坐在电脑前,正在上地理课(我觉得他们在上地理课,因为我听到他们在齐声重复一个词“多哥”);五位智者坐在另一个角落里,他们是布达龙龙,正在吹他们的塑料喇叭;更后面的图书室里,我能看见第欧根尼和休伯特(他们俩个头很大,很有点暴龙的气派)正在将书摆上书架。是的,我们这儿仍然有真正的书。即使是不识字的龙龙们也很喜欢里面的插图,字体,爱不释手,连书末的商标都喜欢。还有赫特曼,龙龙们把他那张摇篮式的小病床推到阳光最明亮的窗脚下,让他能晒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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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常见的家具,屋子里还到处放着矮脚凳和活动楼梯,龙龙们可以踩着它们爬到家具上去。还有医院用的那种电梯(改造得适合龙龙用),让最弱最小的龙龙可以在一二楼之间来回走动。
    我已经渐渐熟悉了这个世界。但许多参观者会被这个世界吓一大跳,甚至因此良心不安。
    “好了,”我抬高嗓门,让大家都能听到,“准备好迎接我们的客人了吗?”
    大多数龙龙对迎接客人不感兴趣。有些跳上滑板去了其他地方。其余的纷纷爬上椅子或沙发。有陌生人到屋里,他们害怕被踩着。
    查理是一直浅褐色的三角龙,只有獾那么大。他从聚在电视前的一群龙龙中一拐一拐地走开,和他的爱侣罗茜一块儿走向电梯。龙龙的设计者们设计眼睛,耳朵,大脑和声带时轻车熟路,但就是掌握不好四肢。很难找到一只走路不带丝毫残疾的龙龙。当然,许多龙龙之所以瘸了腿,还有另外的原因。
    “如果是乔,”查理转头叫道,“告诉他我不在这儿,告诉他我早死了。”
每逢有客人来时查理都要说这句话,这样已经有几年了。但这么长时间里,没有来过一个叫乔的客人。
    “人全是白痴。”艾格尼丝恨恨的说,“真希望他们别来烦我们。”
    我注意到她的伴侣斯拉哥没有和她在一起,于是向她打听他在哪儿。
    “喂松鼠,喂麻雀。他总是在喂谁,像个该死的圣芳济修士。”
    “他从来没喂过我们。”说话的是皮埃特,一只很小的食肉龙龙。他站在最靠近窗户的沙发旁边,和他在一起的是他的好朋友让·克劳德,一只深绿色的暴龙,高度是他的三倍。
    “食肉龙!”艾格尼丝啐出这三个字,声音隆隆作响,简直不像她这么小的龙龙发出来的,“没脑子的东西,一见你们就生气!”
    “我真高兴,这么可爱的天气也没有影响艾格尼丝的心情。”多克说道,多克是一只浅褐色的食肉龙,只有不到一米高,眼睛深陷在厚厚的眼睑下,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让你觉得他准是喝了酒,才这么高高兴兴的。
    “她是个坏脾气,这是环境形成的。”我一边对多克说话,一边抚平头发。
    他坐在一个塑料盒子上,在那儿他可以让尾巴垂下来,也可以休息一下疲倦的腿。在他前面玩耍的是屋里最小的两个龙龙,分别叫斯利姆和斯拉姆。他们俩共同举着一支钢笔,像举着一段粗大的树干,用这支钢笔在一张纸上画着直线和曲线。
    “我们都知道,”他回答道,“环境这种东西,一定得小心警惕才行。”
    “说我坏话的时候以为我听不到?我讨厌你们这个样子。”艾格尼丝的尾巴在地板上敲得砰砰响。
    “我刚才本来想问问你,”多克一边看着斯利姆和斯拉姆玩(或者说工作),一边说,“你昨晚睡得好吗?”
    “好啊。”我在撒谎。我知道我做过噩梦,但就是想不起来。最多只能模模糊糊回忆起一种像躲进又窄又黑的地方的感觉。也许我在梦中哭出了声。
    “真的?”多克抬眼望着我,厚眼皮旁边挤出了好几道皱纹。
    “当然。为什么问这个?”
    “不为什么。”他用很能安慰人的低沉嗓门说,“你看上去很累的样子。”
    外面响起一声轻轻的“咔”,昂贵汽车关上车门的声音。
    “我得出去迎接客人了。”我说道。
    “安全系统是开着的吗?”艾格尼丝厉声问道。
    “当然,你知道它总是开着的。”
    “哼!”她把自己藏在沙发旁一个放台灯的桌子下面,“别忘了,我盯着你们呢!”
    这种事,我想忘都忘不了。
    客人站在外面,似乎不大情愿走上门廊。我觉得他大约三十岁出头,比我小几岁,身板像运动员,浅灰色的眼睛,五官鲜明。他的表情过分严肃,现在的大多数专业人士都有这个毛病。他有点谢顶,前额上的纹路向上弯,形成一个小小的“V”字。他穿着深蓝色的轻便外套,浅灰色的宽松裤,外套里面是一件玫瑰色衬衣,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没扣上。
    这类着装打扮,举手投足,无一不是依照社会规范精心培养起来的。这幢屋子外面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是这么生活的。如果我在外头,我也会这样。
    “快看!”阿克赛尔大叫,“他是个秃头!”
    我走向门边,他上上下下蹦跳着,“带我一块儿去!求求你了!带我一块儿去!”
“你一定要规规矩矩的!”
    “行!行!我一个字都不会说。我只想瞧瞧他怎么掏出机关枪,嘟-嘟-嘟-嘟,打穿墙壁!”
    艾格尼丝呻吟了一声。
    我把阿克赛尔抱起来,用右臂搂着他。向下看他的时候,我不可避免的看到了他背上那条长长的伤疤。这道伤疤已经有好多年了,但直到现在还是能看出,当时一定是一条又深又可怕的伤口。
    来到外面的门廊,我对客人说了声“早上好”。我的样子肯定糟透了,但是你不可能永远穿着见客的衣服,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来。
    “早上好。”他用长期练习养成的低沉嗓门说,“你一定是格罗弗顿吧。”
    “我是。”我把阿克赛尔移到我左边,伸出右手,“我是汤姆·格罗弗顿。这是阿克赛尔。”
    阿克赛尔举起一只前爪,道:“你好!”但客人没有理他。我和客人握了握手,他没有把他的名字告诉我。
    “是来找谁的吗?许多客人到这儿来都是这样。”
    他说话犹犹豫豫的,看那样子,他似乎希望自己带了一个律师来。“我不清楚他是不是——”
    “你好!”阿克赛尔又作了一次努力。
    “——在这儿。我、我们,我弟弟和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拥有他。我知道希望不大,可我还是——”
    “你好!”
    客人终于看了一眼阿克赛尔,微微点了点头。“——我想他可能会在这儿。”
    我向他打了个手势,请他走上门廊,坐在那张旧条凳上。“请你向我描述一下他的模样。”
    “他过去是——是,我想……是一只剑龙。大概有三十五厘米长。上半截身体大多是橙色的,下部接近紫色。橙色和紫色之间还有一些黄色斑点。他的背甲也是紫色,中间有一点橙色。他的头不太圆,更像鸟嘴的形状。”他站在那儿,两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拒绝坐在条凳上,“我弟弟叫他埃里奥特。”
    阿克赛尔倒吸了一口气,呼哧呼哧的说:“埃里奥特!”
    “来到我们这个庇护所以后,许多龙龙都改了名字。我不可能记住给谁起过什么名字,谁自己挑选了别的名字。但我们这儿真有一只龙龙叫埃里奥特,跟你形容的比较接近。你想见见他吗?”
    “太想了!”语气强烈的好像吓了他自己一跳。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要先进去问一问埃里奥特的意见。如果他不想见你,你会失望吗?”
    “我不知道。”他又恢复了先前的严肃表情,“这种事情我不太清楚。”
    “这么做的原因是,”我说道,“许多龙龙到这里之前都受到过十分严重的伤害,有些几乎只剩一口气了。让他们想起他们宁愿忘记的伤害,对他们来说,又是一种无形的伤害。所以我必须先问问埃里奥特。”
    “我不是很明白。”他终于坐下来,坐下之前还小心地提了提裤子膝盖处,“可他们只不过是玩具,不是吗?”
    “如果他们仅仅是玩具,你会来这儿吗?”
    他转开眼睛,吐出一口气,似乎稍稍有点不高兴。“好吧,随你的便吧。”
    我带他走进房间。
    屋里那么多龙龙,一见之下,客人吃了一惊。龙龙们正在看查理·卓别林的电影《摩登时代》。
    “你这儿总共有多少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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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算上的话,这幢屋子里一共有九十八个。跟制造出来的龙龙的总数相比,这一点儿怎么说都不算多。有些人会问,基金会为什么要给这些龙龙提供一幢房子,为什么不给它们弄个保护区什么的?他们忘记了一件事:龙龙适应不了任何天然的户外‘环境’,他们的设计使他们只能属于家庭。”
但是,当孩子们厌倦了他们的龙龙,不愿意再照顾他们的时候,孩子的父母就会开上车子,把龙龙带到树林或公园,扔掉他们。这比扔掉猫狗更糟。猫和狗至少还有一些基本的生存本能,而龙龙得从零开始学习生存,所以才有那么多龙龙饿死,冻死,被来往的汽车压死,或者被其它的猎食动物吃掉,
我猜,可能没有哪个龙龙设计者会想到,他们的造物最后还能进入这种庇护所。他们向投资者、管理者还有广告商担保,说这些龙龙只会一些最基本的条件反射,像生物计算机,而且是很简单的生物计算机。他们能记住姓名,能辨认出面孔,能 进行一些简单对话。还会唱《龙龙歌》(难听死了,开头是这样的:“呀——呜!呀——呜!呀——呜!/龙龙爱你——”)。还有,如果你告诉他你很伤心,他会讲个笑话安慰你。对,设计者们说,龙龙是一种精密产品,几乎是个奇迹,多亏掌握了摆弄基因的技术,才能开发出这种高精尖产品——但是,不能将他们于有生命的活物混为一谈。他们可以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可以记忆数据,但光有这些,并不能说明他们“活着”。设计者们就是这么说的。
    图书室里响起铃声。
    “赫特曼!赫特曼!”阿克赛尔在我的怀里扭动着。
    就在这时,只听厨房里也传来一阵骚动。艾格尼丝正在大喊大叫。我请客人原谅,然后走进厨房,正看见让·克劳德站在水槽上,皮埃特站在让的背上,正试图打开冰箱门。
    “喂!”艾格尼丝冲他们大声嚷嚷着,“你们两个笨蛋,快下来!”
    “我说你们这两个伙计,”我扶着他们俩从上面下来,“就不能等到午饭时间吗?要知道,你们不能吃那种没煮过的肉。”
    “不不不不不……”皮埃特纠正我,“我们只是在站岗,对——守着肉,免得客人偷吃。”
    “真希望有人把你们偷走。”艾格尼丝气愤地说。
    “客人把皮埃特偷走了!”阿克赛尔大叫起来,“客人把他提起来,扔进井里。皮埃特掉下去了,掉下去了——啊啊啊啊……!”
    “看你开了个什么好头。”我对艾格尼丝说。
    “制造出食肉龙,这是谁想出来的烂主意?”艾格尼丝叹了口气,“问题就在于肉,肉等于愚蠢,就是这么回事。”
    让·克劳德和皮埃特跑出厨房,艾格尼丝又回到她的藏身处,阿克赛尔也安静了。
    我折回来的时候,客人已经自己走进了起居室,注视着那群围在电脑前的龙龙。电脑屏幕上正在放火箭发射的场面,火箭里地球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太空船飞到哪去了?”电脑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这个问题在龙龙中间引起了一场小小的讨论。蒂龙,一只大老鼠大小的食肉龙,弯着腰,认真的听着。他的好朋友阿尔菲在他耳边悄声嘀咕了几句。
    “去太空站了?”蒂龙回答道。
    “回答正确。”电脑发出音乐声,周围的龙龙一下子欢呼起来。
    客人看着这一切,两根手指抵着嘴唇。
    “有些龙龙相当聪明,”我告诉他,“有些不那么聪明。有些说话很流利,有些不是。问题是你分辨不出他们到底是不太会说话还是不愿说话。有的龙龙可以说话,却不愿意说,精神创伤太重,至今还没有恢复过来。”
    阿克赛尔向阿尔菲和蒂龙挥挥手。
    “他们之间似乎又某种联系,”客人说道,“类似配偶、孩子之类的关系。可他们不是没有性别的吗?”
我耸了耸肩,“研究他们的人没有一个能明白龙龙之间的这种感情纽带。从生殖方面看,他们应该没有性别区分。但是,一个龙龙却会将另一个龙龙视为配偶,或者父母,或者孩子,或者兄弟姐妹,好像他们觉得必须建立起家庭关系,哪怕不是为了传递自己的基因。发展到现在,设计者们对他们的了解程度甚至赶不上当初创造他们的时候。”
    “就说他们的寿命吧。他们本来最多只能活五年,可那边的多克已经二十八岁了。艾格尼丝,躲在桌子底下的那个,也二十五了。”
    “你怎么敢这样!”艾格尼丝尖叫起来,“干脆吧什么都告诉他好了,干吗不告诉他?”
    这儿的确有些事情,我既不想告诉客人,也不想告诉任何人。比如布朗妮,坐在沙发上那个,正在孵蛋。那些鸟蛋是斯拉哥给她弄来的,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蛋。有些龙龙负责孵蛋,斯拉哥则负责喂养幼鸟,小知更鸟,小麻雀,小黄莺之类。直到小鸟长大,可以自己飞出窗户为止。
    还有,我有一天发现布朗妮在孵一个样子十分奇特的蛋,不像我见过的任何鸟蛋。
    在图书室里,客人看见龙龙们有的在看书,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听收音机。弗雷德和金格在练习跳舞。五位智者布达龙龙吧他们的塑料喇叭连到一个电子合成器上,这样一来,塑料喇叭听上去就像真的喇叭一样了,但吹出来的调子依旧乱七八糟,只偶尔又一点好听的片段。
    图书室阳光最好的一个角落里,赫特曼躺在他的小床上休息。赫迈厄妮站在旁边照顾他。
    “没关系,”她说,“只是个噩梦而已。”
    “对……对不起,”赫特曼呼哧呼哧地说,“我不是故意想打扰大家。我做噩梦了,不知怎么回事就拉响了铃铛。”
    “老天哪。”见到赫特曼,客人悄声惊呼。
    自从来到这儿,赫特曼就一直躺在他的小床上。他的后腿被汽车压断了,前肢被人砍掉了,眼睛也被人烧瞎了。发现他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就算能活下来,也最多只有几天好活了,可他在这儿已经好几年了。
    “没关系,赫特曼。”我说,“反正这儿随时有人,无论你要什么,我们都会给你的。”
    “我要在这儿!”阿克赛尔又在我的怀里扭动着,“我留下来陪赫特曼!我要留下!我可以留下吗?赫特曼,你想要我留下来陪你吗?”
    “好的,阿克赛尔。”赫特曼用嘶哑的声音低声说,“免得我再睡过去。再给我讲讲海啸的事。”
    我把 阿克赛尔放在赫特曼旁边。
    客人前额上的皱纹更深了,那个小小的“V”字似乎深深地嵌进皮肤。
    “谁这么狠心,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
    我没有回答。这种修辞性诘问句没有任何意义。被送到世间的龙龙只有最简单的生理构造,只需要少量饭团子和水当食物,一个小盒子做窝。讨人喜欢的天性,有限几句设计好的话,几首歌。就这些。然后便被交到富有的父母们手里。这些父母用他们来取悦自己的孩子,向邻居炫耀他们买的起龙龙。孩子们被告知龙龙只是玩具,于是把他们当成纯粹的玩具——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龙龙被窒息,被淹死、被饿死、被车撞死、被人打死。被活活肢解。一连串的悲剧和错误,我可以一口气说上几个钟头:休伯特,在受到几近疯狂的折磨之后,决定用他暴龙的牙齿和爪子来保护自己,结果几乎因此被打死;第欧根尼,买他的那个父亲给他看一盒饭团子,然后告诉他,“等这盒饭团子吃完,你就完了。”这幢房子里每一张困惑的龙龙脸蛋背后,都有一个类似的故事。
如果我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中,我会做出同样的事吗?我是个诚实的人,所以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我领着客人向楼上走去。
    “这个地方会让我寝食难安。”他轻声道,“设计生产他们的那些人怎么会不知道这种事?”
    赫特曼的样子让他大受震动,我向他提供了不领取报酬的情况下我能想到的最好答案。“从前,设计者们把每个小小的基因、每个小小的元素想像成符号,像印出来的一个字母。他们认为每个字母都有一个简单明确的意义。但你在字母C后加上A,然后再加上T,拼出了Cat(猫)这个词,这就复杂了。龙龙的设计者们没料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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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客人上楼梯的时候走得很慢,一级一级小心落脚。“到现在,工程师们总算明白了,对吗?”
    “他们是这么想的。”我们走过一间黑暗的小卧室,提波正在里面用纸板搭城堡。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城堡,最多只是个小棚子。但矮脚龙提波,长着一张严厉的、贝多芬似的脸,却整天坐在那儿,筹划着拿破仑般宏伟的建筑计划。房间另一边的梳妆台上放着一个纸板盒,这是另一个小矮子杰拉尔丁所谓的“实验室”。到目前为止,她的实验中还没有发生如任何事情,但我还是在这个房间放了两个灭火器。
    埃里奥特和他的伙伴塞琳(淡红色剑龙)待在二楼卧室里,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普雷斯通,一个胖乎乎的圆脑袋食肉龙龙。
    “你能在这儿等一会吗?”我对客人说道。“我进去和埃里奥特说一声。”
    普雷斯通正用只有两个指头的小前爪敲击电脑键盘,速度很慢,但看上去很有把握。我向埃里奥特形容了客人的样子,问他是否相见他。埃里奥特想了一会儿,探询的望望塞琳。
    “一定是丹尼,”埃里奥特说,声音低极了。与之相比,连低语都像叫喊,“我跟你说过他。丹尼从来没有伤害过我,除了——不要我。”
    他偎着他的伴侣,脸蹭着她的脸。“如果他想见我,好吧,我愿意见他。”
    在我的带领下,客人走进房间,发现普雷斯通在敲键盘,不由得一愣。他越过普雷斯通的肩膀读道:
    “黎明时分,广场上的人群已经增加到一万人。透过房间窗户,大使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狂热的群众。他们都扎着红色头巾,在空中挥舞着旗帜。他们在大声呼喊,要求得到出生在诺瓦星的所有人应有的权利。”
    “这是他的第八部小说。”我告诉客人说。
    “他竟然能出书?”
    “用的是笔名。”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埃里奥特,脸上那种严肃的表情顿时无影无踪,像露出了一道伤口,跟阿克赛尔背上的伤口一样深。这很有可能可能是多年来的第一次。
    “埃里奥特?”
    “丹尼?”
    客人弯下腰去,头几乎碰到了红木桌子。
    “好就没见了。”客人悄声说。
    埃里奥特点点头。客人看看我,又看了看房间里的其他龙龙。
    “我可以……”他说,“这里有地方能让我和埃里奥特单独谈谈吗?”
    我向其他龙龙打了个手势,带着他们走出房间,走进过道。“不会太久的,”问我对他们说,又对埃里奥特说道,“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就在外面。”
    关门的时候,我向下一望,发现艾格尼丝正仰着脑袋盯着我,脸上的表情就像巴西坚果一样,硬邦邦的。
“没关系的,”我对她说,“不会出什么事。”
    我希望我说的是对的。我的责任就是确保不发生任何意外。但艾格尼丝仍旧仰头望着我,尾巴轻轻敲打着地板。她身后聚集了一大群好奇的龙龙,包括所有大家伙:多克、第欧根尼、休伯特和山姆。
    “最好不会。”多克说,眼睛冷冷的盯着那扇门,“真要出什么事,有人一定会后悔的。”
    我知道“有人”指的不是我,可我的呼吸还是加快了。
    龙龙们静悄悄等待着,只有艾格尼丝的尾巴仍在轻轻敲打地板。
    门终于慢慢打开了。客人走了出来,脸有点发红,还有泪光。
    “喂,埃里奥特!”艾格尼丝朝房间里叫道,“你没事吧?”
    我擦掉额头的汗,送客人回到他的奔驰车旁。直到上车,除了一声“谢谢”,他什么都没说。
    他开车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这是再常见没有的事了。
    一个星期后,阿格顿基金会收到了一笔一万美元的匿名捐赠款,指名给我们这间庇护所。这也是再常见没有的事了。
    我回到楼上的时候,所有的恐龙都离开了,除了艾格尼丝。她尾巴高高的举着,好像打算用它给我一下子似的。伤不了我,出口怨气也好。
    埃里奥特仍旧在桌旁,我离开他和客人时他就待在这儿。他旁边有一个小小的塑料玩具,一个身穿军装、头戴钢盔的士兵,是一整套玩具中的一个。一定是客人买的,留给埃里奥特。
    “这是什么?”我问道。
    “是中士。”埃里奥特轻声道,眼睛没有从玩具兵上移开,“从前,他上学去的时候,总会把它留在我的盒子旁边。‘这是中士’,他那时对我说,‘现在你也有玩具玩了。’我把玩具想像成丹尼的化身,就是拥有——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孩。丹尼拥有我,我拥有丹尼,或者说他的化身中士。就是这样。后来情况变糟了,在我被赶出来之前,我把中士藏了起来,从一块松动的隔栅里把它滑到暖气口。我当时想,如果他们要伤害我,下一步肯定也要伤害中士。不知它是不是在那儿一待就是这么多年。”
    “可能吧,”我说,“也可能丹尼刚刚发现它,所以才会到这儿来。”
    “我当时真傻,是吗?像那样把中士藏起来。”
    我摇摇头,“一点儿也不傻。”我弯下腰,以和埃里奥特平齐的角度看着中士,“我们该把它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埃里奥特轻轻摇头,从这边摇到那边,“我们能把它放进博物馆吗?如果哪一天我改了主意,我们还可以再把它带下来。至少我总是知道它在哪儿。”
“博物馆”只是阁楼的一个房间。它不是很大,但里面有很多架子。架子上放着成百个玩具:布娃娃、鼓、激光枪、字谜拼版、木头数字和塑料飞机,还有领结、手绢、帽子、花瓶、照相簿、日记本、胶画等等,还有自己装订的小书。这间屋子里的每件东西都是某一个或另一个客人留给某一个或另一个龙龙的。这么多年下来,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收藏了。
    我用一只手小心的抱起埃里奥特,同样小心的用另一只手拿起中士。“我们现在就把它送过去,你可以自己给它挑一个地方。”
    我抱着埃里奥特和中士出去的时候,艾格尼丝已经没堵住去路了。斯拉哥朝她滚了一个橙子过来,水果香甜的味道终于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我想起了一件儿时往事,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想起。
    我妈妈带我去一家很大、很豪华的商城。玩具区里有一座花花绿绿的围栏,里面是十来个龙龙,跟斯拉哥差不多大小。围栏四角的喇叭传出《龙龙歌》:“呀——呜!呀——呜!”
龙龙们害怕的挤成一团。一个销售员走过来,冲他们厉声吆喝。
    “笑!”她说,“绷着个脸,谁买你们!”
    龙龙们勉强挤出笑容,有的做得好点,有的做得差点。后来,一个长着金色鬈发、穿着一件红外套的小姑娘选中其中了一个,用她汗津津的粉红色小手把它抱起来。这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些灰色小脸上的表情,包括被带走的。被留下的:离别的痛苦。
    妈妈发现我盯着龙龙们看,于是把我轻轻拉走。“汤米,别想了,咱们下辈子也买不起。再说你也照顾不好龙龙。”
    我抬起头。郑重的告诉她:“我不会买一个,我会把他们全部买下来,让他们能待在一块不分开。”
    现在我终于能证明妈妈错了。我不光能照顾好一个龙龙,我能照顾好九十八个。

    吃完晚饭以后,有些龙龙在起居室里看电视上播的《图兰朵》。幕间休息时,阿克赛尔向大家表演如何从沙发上一个倒仰,摔在枕头上。表演的次数未免太多点。
    “瞧,我下面有个洞!时空穿梭洞!我掉进去了,掉进去了,掉进去了!啊啊啊啊啊!”
    《图兰朵》剧终的落幕曲响起来了,许多龙龙合着唱了起来。他们当然不知道歌词,但还是尽量和着调子,拉开嗓门瞎唱一气。
    图书室里,五位智者霸占了音响,布达龙龙们放的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录音,一放就是几个小时。他们喜欢他的声音,他的小号,还有他的音乐中那股兴高采烈的劲头。他们认定阿姆斯特朗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一个欢天喜地的龙龙。
    斯拉哥则给小家伙们讲故事。他讲的是龙龙星球,还有勇敢的龙龙们飞回故乡的冒险旅程。
    “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飞回龙龙星球吗?”故事讲完以后,斯拉哥问小家伙。
    小家伙中间会说话的回答道:“为了躲开人!”除了这个答案,其他任何回答都会惹火旁听的艾格尼丝。
    “人!”艾格尼丝点着脑袋,“把所有东西都糟蹋了!整个世界都让他们糟蹋了!”
    “坏!坏!坏!”在艾格尼丝指点下,小家伙们叫起来,“人是大坏蛋!”
    我在图书室里念书给赫特曼听,其他二三十个龙龙也围了过来。书是赫特曼选的,显克微支的《大洪水》。
    “他们干吗要来?查理打断我的朗诵,他还想着早上来的客人,“他们想从这儿得到什么?原谅?良心安宁?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把咱们全忘了,那样不是好过的多吗?还了我就会。”
    “不,查理。”赫特曼喘息着说,“你是不会忘的。往事虽然让人难过,但遗忘相当于死亡。还有,说到底,凡是真正有生命的活物,没有谁愿意死,”

    夜深了,天空布满乌云,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即使最聪明、最理智的龙龙都害怕电闪雷鸣。有人开玩笑说,雷电唤醒了他们的远古记忆,让他们想起了彗星撞地球导致恐龙灭绝的那一刻。但我们人类不也有同样的远古记忆吗?
    到了睡觉时间,所有龙龙都聚到二楼最大的那间卧室里。大个子帮助吓得晕头转向的小家伙。赫特曼连同他的小床被推上来了,布朗妮还用垫了棉花的滑板把蛋也运了上过来。我四处检查,看有没有掉队的,在桌子下、书架背后等旮旯拐角里迷路的。最后,我关上灯,爬上自己的床,但每隔一会儿就会传来某个我漏掉的龙龙的细声哭叫。每到这时,我就得循着哭声,在柜子下、水槽下、床角里找到他或她,再把这个小可怜送到那间大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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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龙们蜷成一堆,大的在中间,周围挤着小的,正如诗人安德鲁·尤拉舍克在那首《恐龙生活的小岛》中所写的那样:
“……四肢纠缠,搂在一起,
    一堆背甲、带刺的脑袋和蜷曲的尾巴。”
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如诗中所说,“漫游在同一个梦乡”。房子里有许多可以睡觉的地方,但即使最不合群的龙龙都跟大伙儿挤在一块儿。提波放下了他的纸板城堡,杰拉尔丁离开了她的秘密实验室。多克、第欧根尼和休伯特拿出大毯子,盖在挤成一大团的龙龙身上。
    房子在雷霆中摇晃着,每个窗口都被明晃晃的闪电照得一片通明。再次上床前,我认真检查了他们的卧室。每一记电光划过,毯子就是一阵乱动。伸手放在毯子上,我能感到下面一阵阵哆嗦。
    “我没事。”是艾格尼丝的声音,绷的紧紧的,掩饰心中的恐惧。她紧紧偎着斯拉哥,“没事,只是——我知道我是犯傻气。”
    “我也怕打雷。”我说。
    “我知道是犯傻,可就是害怕,怎么都忍不住。”
    我转开目光,以免让她觉得丢面子。紧挨着罗茜的查理在梦中不断痉挛。皮埃特缩成一个小球,挤在让·克劳德和布朗妮之间。蒂龙用两只短短的前肢抱着阿尔菲,而阿尔菲呢,大眼睛瞪得滚圆,盯着墙上随电光乱晃的幢幢黑影。
    “大雷雨!”阿克赛尔咧嘴笑了,身体却颤个不停,“好大、好大的雷雨!把什么都炸了!轰,轰,轰!”
    “看在老天份上——”艾格尼丝呻吟着。
    “对,好大的雷雨。”我抚摸着阿克赛尔的头。他缩起身子,在我手臂上蹭着,寻求安慰。
    “害怕是正常的,免不了。”多克的声音跟雷声一样低沉。
    “说得对。”我说。
    “不管大家伙有多大,总有比你更大的东西让你害怕。”
    “我知道。”
    他的鼻孔里长长的喷出一股气,喷气声马上被又一串滚雷淹没了。“晚安,我的朋友。”
    “晚安,我的朋友。”
    我回到自己的床上,可怎么都睡不着。好大的雷雨,一点没有减弱的迹象。但让我辗转难安的并不是雷电。
    我不是个动辄惶惶不安的人,但我想到了死亡,或者说,想到我们对生命的看法是多么荒谬。我们都知道,人类之前数十百亿年,宇宙便已存在,人类灭亡之后数十百亿年,宇宙仍将继续存在下去。所谓生命,不过短短一瞬,像在我们眼前打开了一扇窗,于是我们看到了世界。但转眼间,这扇窗户便会永远关闭。
    我躺在床上,禁不住想像起我自己的弥留之际。到那一刻,我会发出痛苦不堪的惨叫吗?我来得及向这个世界最后道一声再见吗?
    乍看之下,世间万物仿佛无一不是出自人手,从上帝到龙龙,概莫能外。
    除了雷雨。
    风雷大作,连抽屉里的硬币都震得格格直响。就在这时,从龙龙的卧室响起另一个声音。
    或许是斯拉哥,或许是蒂龙,或许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另外哪个龙龙,但他或她唱起来了,嗓音清脆,唱的是那首瞎胡闹的《龙龙歌》:“呀——呜!”
    接着,歌声再起:“呀——呜!”
    歌声第三次响起时,别的龙龙也加入进来:最初只有几个,但越来越多。这是一首老歌,一首催眠曲,在他们一排排出厂面世的纯真年代教给他们的。它让我想起过去的黑奴曲子。废奴运动之后无数代了,但知直到今天,在野外干活的工人们还是会哼唱这些曲子。即使最没意义的曲子都具有某种力量。歌唱的冲动比任何曲子更强大。过去,生产者们要求龙龙为自己的主人唱,但现在,他们在为自己歌唱。
    我侧耳倾听。龙龙们歌唱着,用歌声对抗风雷。接着,我也唱了起来,用我自己跑腔走调的声音,唱起那首瞎编的龙龙的歌——“呀——呜!”
    “呀——呜!”
    我伴着他们,唱呀唱呀,直到雷声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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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8: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娃的妈妈就是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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