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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2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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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辟谣下:
“35,一个神奇的数字。动车相撞35人死亡,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重庆暴雨造成35人死亡;云南遭大雨袭击全省35人死亡。知道为什么死亡人数控制在36人以内吗?答案是多么的令人……因为超过36人,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要撤职,所以一开始发生,就注定了死亡人数永远不会超过36!”
7月25日,这样一条微博广泛传播开来,还有网友列举了从1993年到2001年间的数十例死亡人数都是35人的事故表示:“看来35不是巧合”。此前一天,铁道部在温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此次动车追尾事故已确认有35人死亡,因此不少网友认为动车追尾事故“注定了死亡人数永远不会超过36”,愤怒的情绪开始在微博上蔓延。
但是25日13时,温州市政府公布的遇难人数最新数据为38人,而到25日18时,温州市政府公布的遇难人数则上升为39人。此前种种“神奇的35”真的是因为“超过36人,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要撤职”而被控制出来的吗?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三条称:“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而在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则对事故等级划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在这一事故等级划分中,“35人”不是任何一个等级的界定标准。
即使在“神奇的35”中,也有颇多不实。其中河南平顶山矿难2009年9月8日公布的遇难人数为35人,但9月9日公布的数据就已为遇难44人。
25日中午,新浪微博虚假消息辟谣账号“微博辟谣”正式澄清这一消息:“有用户发布微博,列举近年我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其中死亡人数均为33人-35人,经查证,其列举的37个数字中18个数字与事实不符。发布此消息的12名用户被暂停发布和被关注功能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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